不只做生意的人逃稅,連那些政治人物逃漏稅也好幾個(垃圾不分藍綠)
再來台灣逃漏稅如果跟美國相比,台灣逃漏稅的根本小巫見大巫,藍叫比雞腿,美國前總
統都是逃漏稅大頭了,何況美國其他人了!
而台灣如果跟歐盟的國家相比,就變成關公(台灣)面前耍(歐盟國家)大刀
這是為什麼??
首先是責任感:
美國人認為老子憑本事賺到的錢憑什麼給政府
歐盟國家的人,為了老年時候的享受生活,還是乖乖繳稅比較好
再來還有逃漏稅被抓到懲罰,歐盟國家一但抓到罰金罰款非常重+負責人可能會被抓進去
關
原本的美國跟台灣差不多,而之前美國追逃漏稅時候有加重罰金罰款和法令問題!
所以台灣如果要立竿見影改善逃漏稅問題,加重罰金罰款甚至逃漏稅的人和企業行號負責
人的人和相關的人都都要有相關刑期處罰
只是這樣一定會引起那些逃漏稅的人和企業不滿而反對,所以反對力道一定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