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於 中選會要不要查? 要是有,那當初吳當立委就等同中選會瀆職
中選會要查很難 中選會也很怪
怎麼會用切結書就好 不需要補正嗎?
若吳沒有美國籍 中選會應該要釐清 不應該在那和稀泥
非常奇怪 很簡單的事 吳不敢正面回答
就簡單地止血 拿出證據 屏除這些不利消息
柯之前都不用先詢問嗎 看證據嗎 整個民眾黨沒人敢保證
公開透明 這麼難嗎?
※ 引述《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之銘言:
: 先說結論:不行
: 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7條
: 下列人員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 ...
: 三、具有外國國籍者。
: 現在流程是這樣:
: 名單將提報中選會委員會議在12月5日前審定
: 通知審查合格的各組候選人於12月11日公開抽籤決定號次。
: 現在藍綠兩黨都知道可能有這條了
: 中選會非審定不可,12/5就知道結果了
: 如果真的有雙重國籍,柯盈配就掰掰
: 技術性藍白合成功
: 是說,那1500萬保證金是民眾黨出的
: 可以跟吳欣盈請款嗎?
: 不然國昌要分三天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