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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欣盈稱2014年棄美籍?律師爆美國「肥咖條款」: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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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201001221-260407?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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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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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遭疑有雙重國籍,但卻不願出示證明,還怒嗆記者,引發爭議
。律師黃帝穎表示,美國為防止公民利用海外帳戶逃稅,自2014年落實「肥咖條款」,違
者會遭處鉅額罰稅,很多有錢人都委任律師放棄美籍,「2014年吳欣盈放棄美國籍,我相
信他有真的放棄!」
針對遭疑仍有美國國籍,吳欣盈昨(11/30)在臉書發文「我已放棄美國籍,12月5日見真章
」,但未提供證明文件,要等到中選會公布。而昨晚吳欣盈為黨籍立委參選人邱臣遠站台
時,面對記者追問,吳欣盈則是不斷強調「12月5日見真章」回應,說自己在臉書已經講
過了,「我不知道你還要我再補充什麼?」
對於柯競辦回應稱,吳欣盈在2014年就已經放棄美國國籍,曾任民進黨發言人的律師黃帝
穎昨(11/30)在臉書發文表示,事實上,2014年美國落實「肥咖條款」(美國海外帳戶稅收
合規法,FATCA),美國政府防止美國公民利用海外帳戶逃稅。
黃帝穎指出,因此美國要求外國金融機構自2014年起,要向美國國稅局提供持有綠卡、或
三年累計往來美國超過183天以上美國稅務居民的海外帳戶資料。違反者,將遭處美國來
源所得30%的懲罰性扣繳。許多有錢人委任律師辦理放棄美國籍,律師必定確實辦理放棄
美國籍手續,否則恐害當事人面臨鉅額罰稅,違背律師職責。「所以,2014年吳欣盈放棄
美國籍,我相信他有真的放棄!」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我覺得這件事99.9%沒事啦
2014那個海外查稅 各銀行開戶都會問是否有美國戶籍
所以2014放棄非常府合當時的狀況
現在媒體繼續追 感覺就是覺得繼續追著吳受訪
會激出大場面 媒體大概很希望有像陳幸妤那樣的場面
雖然我是柯黑 但我覺得民眾黨還是要保護一下自己的候選人
不是每個人都適用在媒體前譙人都有柯文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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