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不用說叛國這種意識形態的東西了
連貪污在台灣人內心嚴重程度都只排第四名之後
前三名一直都是黃賭毒
黃:色情、包含二次元色情刊物和網路資訊,只要超出「個人使用」,理論上都是犯法,比
中國還嚴,只比伊斯蘭教國家鬆
妨害風化和社維法直接說明色情就是有罪
如果作品中人物設定未成年,連兒少法都會觸犯,包含虛擬創作
中央修法開放性交易權限給地方自理
但是地方直接不核可任何性專區來實質上卡性交易
因為沒有政客願意冒惹火保守派家長和女性票的後果
毒:毒品
毒品基本上完全無法討論,毒品表「只能進不能出」,任何東西只要進毒品表就是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只限醫學治療和科研使用
誰敢討論要把毒品表的東西放出來,誰就馬上被貼上標籤社死,現任立委敢題的話他所屬的
黨大概全部黨高幹連夜打電話臭罵,隔天就被壓著頭開記者會向人民道歉
賭:賭博
比較輕一點,至少還可以進立法院討論博弈條例
但是地方一樣沒有縣市長和議員敢接球
民意反對也是破九成以上
到底為什麼台灣人特別針對色情、毒品、賭博,幾乎到了一聽到就厭惡,而且還會雙標
自己吃魚喝茶,但是聽到性產業除罪就會暴怒大吼我要怎麼教小孩,一看到家或是小孩學校
附近有販售色情東西馬上報警
好像暴力犯罪和貪污遠沒有色情嚴重?
很多年輕人也是小孩(特別是女兒)出生馬上換腦袋城仇視色情的保守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