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13255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高虹安告周玉蔻影射「與有婦之夫交往」不起訴 北檢查出深喉嚨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去年選舉期間,她與男友李忠庭之間的
私人感情,被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和邱明玉在節目及臉書上進行評論,高認為周指「郭董反
對高虹安與李忠庭助理男女朋友關係來往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等內容為不實
,控告周加重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周還反嗆高「告個屁」;台北地檢署認定周爆料前
有向2位消息來源查證,且證人曾向郭董的貼身助理求證,今將周不起訴。
高虹安指控,她於2018年3月認識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同年5月進鴻海集團而認識李忠庭,
李則早在2015年5月1日,就已經與前妻離婚,周玉蔻於去年11月2日,在其個人臉書帳號
上發表「郭董反對高虹安與李忠庭助理男女朋友關係來往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
「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時值國民黨初選前後」等不實內容,影射高與
有婦之夫交往,已貶損高的名譽,並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的正確性。
周玉蔻庭訊時辯稱,她有針對高、李之間的關係,在臉書張貼文章,她的消息來源為名嘴
邱明玉與徐嶔煌,邱、徐2人為資深新聞工作者,有向鴻海的相關人採訪查證過,2人也都
有上「辣新聞152」節目評論此事,她只是引述邱、徐在節目上所說的內容,將該節目錄
影的內容重點張貼在臉書上。
檢方傳喚邱明玉、徐嶔煌作證,邱明玉證稱,她跑新聞多年,有在節目上說高虹安與李忠
庭交往,郭董是反對的,她有向郭董的貼身助理求證過,郭董反對的原因是李忠庭當時進
鴻海求職的人事資料寫已婚,郭去調人事資料來看,才會反對高與李交往,因為李縱使後
來有離婚,也不可能去變更鴻海的人事資料表,所以李之後是否有離婚,她並不知道。
徐嶔煌則證稱,他曾向周玉蔻提到李忠庭的婚姻狀態,這件事的主要消息來源是邱明玉。
檢方認為,周玉蔻的言論縱使非精確,但並非全然無據,周玉蔻發表的言論,並非僅涉於
私德,也與公共利益有關,周的評論雖然與事實不盡相符,但無法排除周的主觀上,認為
有相當理由確信她所聽到的內容為真實,才在臉書上進行評論,且周評論之前的確有查證
,因此認定周的罪證不足。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八卦版不禁聯合報 所以在那邊發了一篇聯合報的版本
我記得以前這個在八卦版叫什麼來著
法院認證?
喔不對啦連起訴都沒有 所以是檢方認證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