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別吵了!新北市公文認定既存違建 賴清德

作者: cloudyheart (雲心)   2023-12-11 01:50:04
※ 引述 《drea》 之銘言:
: → luciffar: 李正皓啥時變成法律專家了? 42.76.58.79 12/10 18:01
: → luciffar: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士 42.76.58.79 12/10 18:02
: → luciffar: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研究所碩士 42.76.58.79 12/10 18:02
: → luciffar: 國立交通大學電控工程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42.76.58.79 12/10 18:02
: → luciffar: (未畢業) 42.76.58.79 12/10 18:02
: → luciffar: 我看全國公務員都要尊稱他一聲CF惹 42.76.58.79 12/10 18:03
: → luciffar: 這片區域的所有住戶都是礦工 42.76.58.79 12/10 18:03
: → luciffar: 所以房子可以隨便蓋 隨便長大這樣? 42.76.58.79 12/10 18:04
: → luciffar: 我祖先沒有當礦工484虧大了? 42.76.58.79 12/10 18:04
這樣說就過頭了
當年眷村也是一樣的狀況
後來因應時局
也是直接給土地權狀
後來還有眷村改建等等
我覺得很好啊
不然要這些軍人住那種老舊房子嗎?
時代有其背景
礦工當時就在那一頁歷史上
也確實沒妥善他們的居住權
今天不是賴把房子變成豪宅
幾十年下來很正常的修繕改建
看起來就是一般的透天厝
以至於這事件沒什麼相對剝奪感
法律的定義其實是默契了
這類的既存違建擺明拆不到
大概是等都更再一次解決
(跟處理眷村的概念一樣)
當然可以要求賴自行拆
但我真的覺得還好
拆了對所有同樣狀況的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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