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賴清德真的很有魄力,檢討違規記點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3-12-19 09:49:32
是不是有一堆智障不知道
在本次三讀完成的修法條文中,道交條例第七之一條的「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分為兩大類
:「動態違規」與「靜態違規」。「靜態違規」主要則為常見的違規停車:日後僅可檢舉
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等違規停車。如交岔路口、公共汽
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違規併排臨時停車,以及占用
身障停車格等;而於其他一般路段之非並排違規停車行為將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上面這幾種違停才能由民眾檢舉阿 其他都只能打電話給警察取締好嗎
所以難道是賴清德覺得 路口停車合理 並排停車合理 擋住消防車合理
另外所謂的記點新制是 因為以前被逕行舉發的案件 無法確定駕駛人是誰
所以以前不是當場舉發的案件不與記點 https://reurl.cc/WR4LMy
記點制 才有真正在考核駕駛人的在取得駕照後 駕駛認知跟態度
尤其是職業駕駛人 本來就應該比一般人更熟知交通規則跟遵守交通規則
不要講一般人 對職業駕駛人以記點制考核駕駛行為 本來就是合理
還工作權哩 一個職業駕駛人連基本的交通規則不遵守 還讓他繼續駕駛危害用路人?
在目前大幅限縮違停檢舉規定下 講難聽點 除了路口人行道併排停車外
幾乎所有地方的紅線早就等於白線一樣隨便你停了
結果你職業駕駛人堅持要併排停車 停在路口跟人行道區域 是把人命當成什麼
如果真的不推違規記點制 那建議應該把職業駕駛的違規 調整成一般人的三倍以上
職業駕駛若不遵守交通規則 憑什麼繼續當職業駕駛 以駕駛為業來危害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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