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坪特農土地蓋太陽能
柯痞一個月收入增加??元
以現行法規來說,非營農型種電
1、須為農委會公告之不利耕種之農地
2、須將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3、太陽能設備建置率不得超過農地面積的七成
4、農地面積2公頃以下,須在「已經被其他用地包圍、夾雜的零星農業用地」情況下,才
能申請
以上缺一不可,不然不能賣台電賺收益
柯痞的特農地是百分之一千是不能蓋的
但我們可以假設,假設一下應該不犯法吧!
假設2314平方米的土地,只能蓋7成的限制下
那大概可以蓋291.54瓩太陽能系統
依照新竹市日照量,那1年發電量32萬度電左右
以躉售費率來看大概4.3元/度,20年合約
所以一年賣電收入約137萬元
柯痞持分5/24,故年收28萬元左右
要記住建置成本大概1400萬左右
乘上持分柯痞要出資291萬
大概10年就能回本,剩下10年大概可以賺280萬
BUT!
出租遊覽車及農舍給別人開公司
這無本的更好賺,而且照柯痞所述
買的時候水泥地、農舍早就存在下
還省了不少成本,有方便給人停車
這麼好康的我怎麼都遇不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