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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錄來源︰
李正皓FB
3.轉錄內容︰
新北市政府不敢說的事:
賴清德的萬里老家完全具有申請成合法房屋
的資格,法源依據是民國90年公告的《臺北
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
根據《臺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
點》第二條第二項(圖一)所稱,若能證明
該房屋在民國70年2月15日北部區域計畫實
施之前就存在,且無擅自新建、修建、改建
或就地整建行為之情形之舊有建築物,就能
申請為 #合法房屋 。
根據民國49年的報紙內容可知道賴清德老家
至少在民國49年前就存在,且該老宅翻修時
間為民國92年,所以回到民國90年該法案頒
布的時間點,當時賴清德萬里老家完全具有
申請為合法房屋的資格。
至於包含賴清德老家在內的九成萬里礦坑宅
,當年為何幾乎沒有人向台北縣政府申請變
更為合法房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
修在接受立委備詢時,針對此類礦坑宅未能
即時變更為合法房屋的原因就作出以下解釋
:
當時民眾未能即時獲取礦業計畫廢止資訊,
加上法律諮詢服務尚未普及,政府部門亦未
能主動通知及協助民眾辦理合法化作業,讓
此問題衍生至今,與違建的概念完全相反。
萬里一棟新北市政府認定不用拆、而且可以
申請合法的老房子,藍、白兩黨可以打成十
惡不赦 ; 然後馬文君的城堡、廖先翔的莊
園、張智倫的空中高爾夫球場、柯文哲的新
竹違法停車塲,藍、白依舊視而不見,真的
笑死人。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其實昨天李正皓在節目上對國民黨的新北市
議員呂家愷靈魂拷問的時候,呂家愷就已經
承認了
李:所以你現在的意思是說它沒有公共安全
的疑慮?即使我現在去檢舉它也沒辦法拆對
吧?
呂:不是不拆,是要排拆
李:那要排到什麼時候?
呂:據我所知前面是有18多萬件
李:那就對了,所以有什麼理由要跳過前面
18多萬件然後先去拆賴宅?
呂:我..我們有要求嗎?我們沒有說要拆啊
李:有啊,凌濤早上還開記者會在那邊倒數
,趙少康也有講啊
李:我再問你第二個問題,在事情剛爆發初
期新北市政府是不是曾經有承認說過礦業用
地跟都市計畫法不一樣,說這只要申請就能
夠就地合法?
呂:就是說你要有申請的這個動作..
李:對不對?所以它現在就是處於非法到合
法的這個過程嘛對吧?那你們憑什麼說它非
法?
呂: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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