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粉對柯文哲的標準為何低到一個可悲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3-12-25 17:13:46
我來告訴你標準差在哪裡好嗎?
柯的那塊地,買的時候就長那樣,
那個時間點是2008年7月,
而太陽花事件是2014年,
在那個時間點柯就是個醫生,
跟幾個友人賺了點錢想買個土地放著,
也收點租金。
特農不能蓋停車場!
這樣的標準我覺得放在一個普通人身上,
似乎沒有那麼該死,
別忘了那個時候他不是政治人物。
照他說的,那塊地也不是他自己在管理,
都是父母在處理,
這點我覺得有想要追求真相的記者可以去查,
承租的公司對口是誰?是否柯P或是其助理?
那管理人的錢是給柯P還是給他父母?
但今天的重點在於,事件被挖出來,
他唯一不該的點就是特農用作其他用途,
所以他馬上請承租方離開並盡速恢復原貌,
至於過程中財產申報、繳稅可是都清清楚楚的。
再說一次,最初買地的柯P就是個普通人,
事件曝光後,他沒有托人去喬,
也沒有找什麼理由,就是承認違規,立刻安排刨除。
這幾年租金收入也通通捐贈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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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賴皮寮這邊,現在鑑定是2003年另蓋的,
當時賴已經當過立法委員了,
對於礦工問題早就有能力解決,
但他不思解決之道,甚至知法犯法還要加蓋一棟。
然後從此官運亨通下,都不申報這間房屋,
也通通沒有繳稅,甚至後期還派國安單位進駐打掃。
這些沒被發現都算了,但現在被發現了還要坳,
甚至還要讓這種違建就地合法,這才是讓人所不齒。
至於捐不捐公益信託那都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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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樣列下來還要說什麼標準不同,
好,那大家覺得柯P還不夠的應該要做什麼?
我的標準很簡單,違反非都市土地管制該罰就罰阿,
我才不會說柯P怎樣又不該罰,
判他罰錢他還要坳我幫你們一起噴他。
那塔綠斑們,賴不申報也不繳稅又派國安進駐,
請問你們覺得可以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跟逃漏稅究責嗎?
好啦,更直接點的問,
就算你們心裡百分之一百知道這東西是2003的違建,
你們就會因此去檢討賴嗎?不會嘛!
那你們自己去想想你們這種思考方式沒問題嗎?
然後一直說白粉的標準很低?
那你們自己的標準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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