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如果二親等買賣是要有付款證明,不然還是會被當成贈與,柯文哲
兒子當時若還是大學生,理論上應該也不太可能用他名義去銀行貸款支付買屋款(印象也
不能由父母當保證人)。
剩下比較有可能的情況,就是柯文哲兒子帳戶有現金,再加上柯文哲、陳佩琪的年度贈與
額度加在一起用,部分贈與加買賣去避掉贈與稅(搞不好柯爸柯媽額度也可以用來給現金
增加買屋款)。另外也有可能房地產已經被逐年部分贈與給兒子,那剩下的買屋款證明難
度就又更下降了。
總之,確實可能是合法避稅沒錯啦,但跟柯師父講的貧富世襲自打臉也毫不意外啦,他就
有閒錢炒農地的有錢人啊。
柯糞比較白癡在那邊抖內,再來洗捐款證明啊,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