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滯訴訟?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 辯方聲請勘驗偵查影音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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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一日兩戰台北地方法院法庭,繼上午開完與翁
達瑞的誣告庭之後,下午繼續開她涉嫌貪污浮報詐領助理費用40萬元一案,焦點集中在高虹
安的豪華辯護律師團指責偵查檢察官誘導式不正訊問、筆錄漏記、中斷錄影等,請求勘驗大
量偵查錄音錄影光碟,蒞庭檢察官則反駁並非不當訊問,而是問出來的結果不符合高虹安的
主張,沒有必要大幅勘驗。
法官暫定安排明年3月起陸續傳喚詰問9名證人,其中包括5名被告和高虹安的男友李忠庭,
一路訊問至5月,部分將隔離訊問;至於勘驗偵查時影音的必要性與做法,將由合議庭評議
決定。
台北地檢署指控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浮報助理酬金與助理加班費,共詐得46萬30元,依利用
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罪嫌,起訴高虹安、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
文等5人。高虹安、王郁文不認罪,黃惠玟等3人已認罪。
今日庭期原定12月6日開庭,但高虹安日前透過律師表達當天有重要會議,請求改庭至今日
,受命法官蘇宏杰今特地問高有沒有帶來當日會議紀錄,高虹安出示手機裡的新聞報導,說
明當天確實有與新竹縣長、竹科公會理事長、竹科管理局長開會,她會在2週內補陳會議紀
錄。
高虹安的律師團成員包括前法官王世華、前檢察官陳宗豪、陳建良,今日主打檢察官於偵查
期間有多項不正訊問,包括以錯誤的前提事實來訊問、訊問黃惠玟時中斷錄音錄影16分鐘、
錄音內容與筆錄記載不相符、誘導式不正訊問、被告轉為證人具結包裹式詢問、以爭取減刑
誘使認罪、未記入對被告有利的說詞、檢方說的話未記入筆錄中等等,辯方據此聲請勘驗多
項偵訊錄影錄音檔案。
北檢蒞庭檢察官廖彥鈞特地製作簡報檔案,逐一報告反駁,認為大規模勘驗恐怕要耗時逾2
年半,有延滯訴訟之虞,等到勘驗確認完畢,證人記憶也有可能已模糊的風險;且偵查時都
有陪偵律師在場,無從證明被告自白不具任意性;若辯方認為供詞有疑慮,只須在詰問證人
時一問就可知,沒有必要勘驗。
至於誤導一說,廖彥鈞說,筆錄的價值在於「被告答了什麼」,而非「檢方說了什麼」,沒
記入筆錄的話本來就不是起訴證據,迂迴、誘導訊問是偵辦技巧,法律並未禁止誘導訊問,
這是檢察官的偵查自由也是工作,在訊問過程中公平合理地向被告闡明法律要件、分析利弊
,由被告決定如何回答,並無不可;被告不能替其他共犯主張自白任意性,並非檢方訊問不
正當,而是共犯的答案不符高虹安的主張。
法官表示,即使有錄影中斷或筆錄漏記,但偵訊全程都有陪偵律師在場,若有誘導,那麼律
師的功能何在?實務上也確實允許檢察官適度誘導,且辯方未具體指出哪位被告的自白違反
任意性(自由意志)。
法官要求高律師團於明年1月26日之前,具狀說明欲勘驗的明確影音片段,並說明該片段為
何影響自白任意性,和訊問方法造成的法律效果依據,若是筆錄有漏載,也請註明應補充記
載或不得做為證據的理由。
心得:
高鼻安就是在歹戲拖棚
還在質疑檢方訊問不正
就是想拖 最好是把任期拖滿 嘔嘔嘔
蒞庭檢察官則反駁並非不當訊問
而是問出來的結果不符合高虹安的主張
沒有必要大幅勘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