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7673405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完整新聞標題
被稱是「背後靈、邪佞當道」周玉蔻告柯文哲、蔣萬安 北檢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容︰
去年,媒體人周玉蔻在電視節目爆料「晶華飯店緋聞案」後,時任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
表示,周玉蔻是「邪佞當道」,霸凌無辜女性;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當時表示,票投陳時
中,就是支持周玉蔻。周玉蔻提告蔣萬安與柯文哲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
今偵結,認蔣、柯發表的言論屬於可受公評之事,罪嫌尚有未足,兩案均獲不起訴處分。
去年九合一地方大選期間,周玉蔻在電視節目「辣新聞152」指控,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
蔣萬安父親蔣孝嚴的外遇對象。蔣萬安回應,周玉蔻是「僅有資深沒有道德」的女性媒體
人,陳時中團隊縱容周玉蔻造謠抹黑,並回贈周玉蔻「邪佞當道,妖魔橫行,濫觴無辜,
毫無羞恥」等8句成語。
蔣萬安當時也質疑,「大家認為周玉蔻是中立的媒體人?台灣有多少人會信?向這樣『低
劣選舉操作手法』、向這樣『惡質』的選風表示譴責」。
此外,去年9月24日,柯文哲接受訪問時表示,中央防疫指揮官即將宣布的諸多措施,都
在媒體人周玉蔻的節目優先釋出或接受專訪,「若陳時中當選台北市長,周玉蔻將成『背
後靈』」,認為票投陳時中,就是支持周玉蔻。
周玉蔻不滿蔣、柯所述,認為兩人說法貶損她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提告涉犯刑法第309條
第1項之公然侮辱及同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
檢方認定,蔣萬安及柯文哲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
關的意見或評論,尚非毫無憑據的指摘或單純抽象謾罵,難以公然侮辱及誹謗罪責相繩,
因罪嫌不足,兩案均獲不起訴處分。
https://i.imgur.com/wp2SeCz.jpg
5.附註、心得、想法︰
有人知道這是周玉蔻第幾次輸了嗎
屢戰屢敗 屢敗屢戰
話說最近怎麼都沒聽到周的發言了
之前選台北市長的時候明明好像很常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