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李正皓FB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4-01-04 12:35:45
握有證據
不私下報案交給檢調暗中追查
趁犯人不知道被調查的時候
趕快突擊搜索
反而是先開記者會
公布一些證據
表面有內部吹哨者
再說會提供給檢調
請檢調最短時間去搜尋查扣
這他媽什麼騷操作?
給犯人時間滅證串證清理內賊
導致證據滅失無法起訴
再說司法不公嗎
這種智商、做事方式
好哦 很適合當民代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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