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討論一下目前各黨有共識的內閣制要怎麼做
由於台灣政治的特殊性
總統除了行政權很大可以命令行政院長之外
等同雙首長制 有好有壞
選舉和施政 都會被扯到國際政治 意識形態上
總統職權本就只有象徵國家主權
主要工作除了可以插手三權分立的制衡之外
外交+國防 是總統最重要的權力
對岸中國之所以要言必稱以黨領政 也是變相把總統權拿在黨的手中
對岸習近平也等於是總統權過大
經常把手伸進去各級部會裡面摸摸 直接插來拔去
你看最近又拔了8個火箭男孩了
上次也拔了幾個外交水水 又插了好幾個
反正92共識/開羅宣言/舊金山和約
現在都是假議題
都只是對岸故意拿來綁台灣發展用的
實質上只是在搞窮台策略
故意阻礙修憲 干擾內政
憲法 連組織章程細節都訂這麼細
這合理嗎?
一個用來寫精神概念和意識型態的基本法
被拿來當作章程用
神經病啊
趕緊反觀一下台灣 以免被噓
台灣的民代很奇怪 統計學的抽樣調查 明明就是分層分群抽
這樣充分代表民意
台灣的立委不分區 代表專業 用政黨票來提供 這不就有內閣制的雛型嗎??
不分區的立委比較專業是事實 主要都是產學界的專家
這些人才能提供專業意見
地方立委 選區幾乎和議員重疊
又只會搞土地蓋別墅而已 到處施壓 干擾公務員正常工作
平常叫地方立委工作 又只會鋪橋造路爭取蚊子館
平常除了喇吉偷情 被男女朋友毆打或偷吃
干擾國防預算 干擾國防建設 舔中 外洩 內射
和議員的差別只有經費多一點而已 根本沒屁用
根本廢物居多
一個選區和地方議員重疊 功能重疊 那要你幹嘛?
建議直接改成歐盟化 從地方議員 直接拉議長 副議長上來代表 擔任立委
不分區立委 叫做眾議員
地方代表 這叫做參議員
地方名額兩位 到三位 代表各縣市
內閣制想要讓執政黨從 專業立委 透過政見 讓人民選擇改革方向
而且有審議權 監督權
而不是像現在一堆分區立委都只是在干擾行政院公務員工作
幹你娘來亂的
分區立委的職能
地方已經有議員 鄉鎮民代了
甚至連鄉鎮長 里長 全都是民選
人氣王和專業經理人是兩回事耶
要不要改成議會經理制啊?
地方鄉鎮議會 選鎮長 然後交給地方法人經營
這就是董事會 和總經理的概念
議會負責地方監督預算 監督執行 更換經營團隊公司
獲利分潤也是經由議會審核
現在社區發展協會 地方顧問公司 發展已經很成熟了
可以推了吧
反正台灣這麼小 二級制 中央 地方
如果連鄉村都要民主的話
最好抄一下別人的玩法
不要硬要玩徹底民主 反而變成民粹
硬要這樣玩 到時候連從輪椅站起來都沒辦法
以上是我對 內閣制的意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