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cker0807 ()》之銘言:
: 民進黨這8年真的罄竹難書
: 吳乃仁背信罪判刑9個月定讞
: 請大家提供更多民進黨被判刑的案例
: 讓死忠醒一醒
話先說在前頭:
問題是,就算真因為《貪污治罪條例》定罪而受刑,請問這有讓選情受到打擊嗎?在衡量
利益得失後,會要轉投國民黨或民眾黨嗎?
這不關乎死忠與否的問題,而是人性上的貪婪和政黨本身有無相連性?
現在說回正題:
翻找了判決書
以「貪污治罪」為關鍵字,近年案例中僅發現...
一、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389 號刑事判決
被告:徐士凡(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褫奪公權五年)
賴品宏(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一年)
張春嬌(有期徒刑七個月+褫奪公權二年)
二、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6050 號刑事判決【上訴駁回】
被告:邱垂貞(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但另一方面,國民黨也不是沒人不被定罪過啊!
一、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金訴字第 235 號刑事判決
被告:黃永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曾明富(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
張淑玲(無罪)
陳宥彤(無罪)
二、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9 年度上訴字第 1394 號刑事判決
被告:謝彥慧(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褫奪公權一年)
廖葒樺(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
至於民眾黨,因為新近成立的關係,所以沒辦法討論相關案例。
還在繫屬法院中的就不提了。
不管怎樣看,在選舉程序中,理論上都是「在兩個或以上爛蘋果之間,選擇比較不爛的」
(畢竟一般上必有勝方,否則為何還要選舉?)
現階段要怎樣抉擇,這全賴本身的智慧,旁人無從指指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