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x990000 (貓咪主人)》之銘言:
: 目前還沒想到區域性的選舉要如何解決
: 可能就暫時沒資格領票吧
: 但公投 總統 政黨票都是全國性事務
: 應該要推不在籍投票 才符合公民參政的公平性 不然北漂青年投票成本真的太高了
: 來回少說快3千 更多的是擠不出時間 直接被剝奪投票權 但卻是這些人在支撐國家的經濟!
: 而且有了不在籍投票 各黨在制度政策就必須考慮年輕人的想法 而不是繼續偏重老人
: 具體做法就是投票日前三個月(或半年?不是很懂行政時間該多長才適當) 可以在預定投票的縣市提出申請 該市投票人數會+1 而戶籍地投票人數會-1
要提前三個月或半年去申請不在籍投票的程序的話
為何不直接去申請遷戶籍?
直接解決問題
看你住哪,戶籍就遷去哪,很難嗎?
為何還要多此一舉搞啥不在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