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被動解散國會到底是誰設計的?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24-01-24 09:22:47
法國的第三、第四共和是議會內閣制
因為小黨林立導致政府及不穩定
於1871年至1940年間,第三共和歷經了111次政府改組
第四共和雖然拉高倒閣門檻,但內閣平均壽命也不到一年
法國採取的作法是,第五共和憲法加入總統這個憲法機關
可依總統自主意志提名內閣總理人選,並可隨時解散國會及發動公投
給總統在體制內操縱民主程序並形塑政府的權限
這個隨時解散國會的權限,就是標題問的主動解散國會權
這個權限讓總統在選擇政府組成方式時,可以有各種思考
如果自己是國會多數,那麼當然是多數黨組閣的多數政府
如果自己是國會少數,則可能任命國會多數黨組閣,也就是左右共治
另外,當然也可以自己少數去組閣,但總統會考量政治上是否可行
為什麼法國總統願意左右共治,很大的關鍵就在主動解散國會權
因為容忍敵對政黨組閣,絕對是總統不得不的權宜措施
他隨時都想要推翻這種局面,來獲得多數執政組閣的可能
因此這個主動解散國會權,就是讓總統在任期內看民意的風向
只要風向對了,總統就會主動解散國會來期待成為國會多數黨
另外,法國的總統就算不組閣,仍然有一些重要的實權的
他可以主持部長會議及各個憲法規定委員會會議
也可以將重要法案及條約直接交付公投
所以他的憲政地位其實是民主程序的仲裁者
解散國會權也一樣,是在內閣與國會出現矛盾時,將解決權限賦予總統
因此,法國總統無論是否任命自己人組閣,都不會令不出總統府
但是台灣不同,台灣的總統只有儀式性權利
當然依憲法還有國防、外交、兩岸的職權,照憲政慣例可以任命相關首長
但總統只有國安會,他不能參加行政院會,甚至相關部會預算也是行政院編的
所以總統如果不能掌控行政院長,他就只能是個吉祥物
再加上台灣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等於總統把行政院長交給國會多數
就意味著他這四年就是這樣了,除了剪綵什麼事情都不能做
因此台灣的憲政環境下,左右共治絕對不會是總統的選項
唐飛當時組閣,也不是國民黨組閣,而是唐飛以個人名義受總統任命
回到題目,為何台灣總統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
這就要說到第四次修憲的背景是在1997年
台灣在前一年已經直選總統,總統不再是間接選舉產生
政治上的算計跟攻防都不論,前面幾篇有人大概講過了
但是從憲政的角度來說,總統有了直接民主正當性
此時讓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長,在民主原則上是沒有問題的
這只是將行政院長的民主正當性從立法院移到總統而已
而相應的配套,則是在維持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前提下
另外加入了不信任案,立法院取得了倒閣權
而倒閣權與不信任投票,在西方民主國家裡是成套的方案
他其實不只是恐怖平衡,最重要的功能是「探求最新民意」
立法院倒閣後,如果政府認為我才是民意所向,就會解散國會
大家重選一次,就知道誰是老大
而當時修憲的背景下,總統已經取得組閣權
如果再給總統直接解散國會權,勢必不被接受
畢竟必須考量各方勢力的立場,很多東西都是用換的
因此最終總統拿到的不是法國雙首長制下的主動解散國會
而是在立法院倒閣後才能行使的被動解散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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