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認為吳崢應非故意造假 柯文哲因1理由

作者: ke0119   2024-02-03 17:01:29
是有什麼好不好意思的?
告個民事侵權,民進黨在法界一堆人脈,
還怕沒錢替吳崢請個律師辯護喔?
基本這種民事法庭,被告讓律師
當訴訟代理人,連出庭都不用,
就看你耍猴戲就好,
還是這種事你能告看看刑事庭?
檢察官會起訴這種鳥事才有鬼!
要告趕快告啦,
不要像翻停車場那次一樣,
說什麼我一天就搞定,
隔天又出來說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以為一天可以搞定,最後搞到快兩個月
都不知道搞好沒~
這次說要告人也一樣,在那邊伊伊歐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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