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rman (跟風向對幹)》之銘言:
: iwin在這塊議題的宗旨就是杜絕兒少色情
: 目前藍綠兩位回應的人物,以及少數宅宅們認為
: 判定標準用主觀審查不好
: 至於那些主張虛擬兒色沒害到人所以應該開放的,這次我們先不討論
: 所以各位認為兒童色情的定義該怎麼下?
: 這一塊我是主張依靠判例
: 就是一次次案件的判決(雙方吵架)
: 逐漸抓到這塊抽象概念的標準
: 畢竟抽象概念,本來就很難定義
: 要是釘死了,卻出現擦邊球或是明明不是卻誤入定義的案例
: 將來還是要修
: 不然就是依靠主觀審查,
: 但主觀審查,我只看到有人嫌,卻沒人討論怎麼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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