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喊立委免職不適任官員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24-02-06 22:03:10
憲法中是規定,立法院可以對行政院長提不信任案,也就是內閣是整體對立法院負責,而不
是個別官員。
你立法院依憲法只能整體倒閣,但不能決議要求個別官員去職,因為這侵犯了行政院長的人
事決定權,而人事決定權是行政權的核心領域已經多則大法官解釋清楚說明了,權力制衡不
能侵犯其他機關的核心。此外,這也違反了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原則。
國民黨找這種三流的法學教授背書,憲法不知道在哪裡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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