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T312 (312)
2024-02-08 00:29:03※ 引述《jganet ()》之銘言:
: 王必勝說,事實是,台中就這樣「為求慎重」,從1/15搞到2/2,比法定讓廠商申請複驗的1
: 5天還久。這期間共驗了22次之多,把整盒肉驗到剩下最後一點,等公佈後才送食藥署複驗
: ,這時已是台中拿到檢體後20天了,同時,這盒問題肉已經不復存在世上了,日後要再調查
: 也沒有檢體了。
诶~
不是說好要嚴格替市民健康把關
原來盧大媽罔顧市民健康超過15天!!!
替市民健康把關一天都刻不容緩
但可以超過15天???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