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來講最清楚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a4-UDbPr2w
背景:
基隆市府委託大日營運此停車場,大日找主富合作,主富自己出錢蓋了2-4樓商場
然後基隆市府改給微風營運
主富不滿提出訴訟主張有2-4樓所有權
基隆市府派警察強行點交,並更換門鎖
基隆市府說法:
你自己出錢蓋2-4樓,那就是從OT自動變成ROT,那一樣是歸我
主富說法:
簽約就是OT,還有自動變成ROT的? 翻遍全台灣也沒這例子
註:
OT是政府委外民間企業經營
ROT是政府委託民間營運舊建築,到一定時間後歸還政府營運
產權糾紛一回事
沒有法院同意就強行點交非常母湯
美女律師認為基隆市府被監察院糾舉彈劾的可能性很大
真的是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