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老李開始起動修憲以前
原始中華民國憲法是總統六年一任,立委三年一任
這應該是仿照美國
總統任期的中間,會進行一次國會改選,也就是期中選舉
但美國是總統四年一任,眾議員兩年一任
當時制憲的國大代表們可能覺得國會議員兩年任期太短
所以將立委任期訂為三年,總統自然就變六年了
所以總統六年任期的好處就是可以有期中選舉
立委任期又不會太短
※ 引述《kk10519 (星辰)》之銘言
: 才想到俄羅斯從四年改成六年
: 最棒的普丁可以當到2036年
: 還是學韓國五年不得連任
: 真的覺得感覺六年不得連任
: 是不是對國家政策比較有幫助
: 而且規劃也不會說8年後不關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