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剛剛看到民眾黨團已經向立法院議事處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了:
: https://bit.ly/3wvK41e
: https://i.imgur.com/j456HDq.png
: https://i.imgur.com/2oAFTpn.png
: 大概有幾個重點:
: 1. 如果朝野協商無法就會期開議日達成共識,院長要開全院委員談話會,把所有委員找來
: ,針對各黨團提出的議程表決
: 2. 總統國情報告的範圍,從「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擴張至「跟職權相關的國家大政方針」
: 3. 總統國情報告改為即問即答
: 4. 立法院對於人事同意權審查,可以要求被提名人提供財產、稅務及刑案紀錄資料
: 5. 被提名人如果虛偽或拒絕陳述,立法院可以處50萬元~500萬元罰鍰
: 6. 立法院得成立「聽證調查委員會」,甚至可以要求民間組織或社會人士提供資料,如果
: 拒絕或拖延,得處3萬元~30萬元罰鍰
: 大家可以來看看這個草案,太有趣了:
: https://bit.ly/4bBqBg1
: 推薦大家可以到這個網站「立法院議事及發言系統」,這屆好幾個立委已經提案了:
: https://bit.ly/48l9fRu
: 民眾黨已經提4個草案了,有3個就跟立法院有關,另一個是貪污治罪條例的草案
第六點是三小 ? 立委很大 ? 擴權擴到這樣 把自己當檢察官、法官是不是 ?
檢察官、法官都沒擁有你們這種權力
這法修下去 就真的是大立委,可以要求 社會人士 也就是你跟我 這種平民老百姓提供
任何資料,如果拒絕或拖延,將處最低消費3萬、最高30萬的罰鍰
幹你老師 你們各位阿 以後千萬不要在網路上罵立委,哪天立委不爽
直接要求你提供 近期內上網的所有IP 或你的個人資料、身家調查
你拒絕或者拖延 直接罰最低3萬 最高30萬罰緩
白共 就是白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