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第一手反對禁大陸團,你給幾分?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24-02-19 01:57:56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 我們的戰神,道德的長城,政治的完人,法條的化身,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國昌,
: 進入立院的第一手,
: 就是反對民進黨禁大陸團,認為民進黨違法!怎麼可以因為反制中國而禁止大陸旅遊團,
: 戰神第一手就幫中國,展現親中的高度,反對禁大陸團,
: 你給幾分?
這題是這樣,法律來源是發展觀光條例53-1: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
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
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
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翻譯成白話,國家利益大於旅行社經商營利,爭點在於 1.國家利益的定義? 2.國家利益
與私人商業利益孰輕孰重?
行政院可以主張當我方釋出交流善意開放組團後得到中方更改M503航線與搶奪邦交國等
惡意回應,不符合外交上平等互惠原則,有損國家利益,故停止組團。在野黨要反對就
變成 1.此主張並非國家利益,或影響不足以作出限制商業利益的管制;或 2. 53-1違
憲,不得以此理由禁止旅行社經營業務
主張1. 那立法院就有責任明確畫線定義出國家利益範圍,或何種嚴重程度方可實施報復
措施,否則行政權無所適從
主張2. 那藍白共54+8席可以直接修法把國家利益/國家榮譽等刪除,從此掛羊頭的匪諜團
/買春團/買腎團只要搞定當地政府或執法人員,再怎麼難看也不能廢止該旅行社營業登記
,只能就台灣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部分處罰
不要嘴砲,選民給藍+白過半就是要求你們好好監督政府好好修法,不是把立法院當網紅
院刷聲量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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