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

作者: Forestier (跟小天使聊天吧:))   2024-02-21 16:00:53
這件事基隆市政府當房東 合約很複雜
就看他們現在是上民事法院還是行政法院
看起來這個根本不是什麼行政公法
而只是基隆市政府的民事合約糾紛
所以現在如果是去民事法院
那麼基隆市政府跟人民就是對等的
人民沒有權力叫警察來幫你點交
某某人欠你錢 某某人租你房不付錢不搬走
你是沒有權力跑去他家說要拿東西抵債
還是說換鎖把人趕出去的
就算你有100%勝訴把握 在沒拿到法院判決前就是不算
你必須去告他等到拿到確定判決才能叫警察
大家隨便搜尋什麼借錢不還房租不繳 租屋蟑螂的案例就知道 一堆人仗著等判決確定的時間
差在賴皮
總而言之簡單來說就是
合約誰對誰錯就是上法院攻防 鍵盤法官看熱鬧就好 要等三審定讞還有得等了
第二這個民事合約糾紛
平常政府吃喝拉撒是用民法跟民間交易的
民法就是雙方對等的角色 政府沒有什麼特權
你私下叫警察來幫你強迫趕人 這100%違法的
※ 引述《signm》之銘言
: 我看網上一堆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
: 還是來帶風向的一直看不懂
: 首先net案有沒有違法不是我說的算
: 是法院判決說的算
: 謝國樑特別休假請副市長背鍋強行進去點交這件事
: 99.9%違法因為唯一可以強制點交的只有法院
: 法院還在訴訟中沒有甚麼房東可以直接點交這件事
: 再來產權的問題
: 市府絕對站的住腳的還是只有1F產權
: 因為當時簽約根本沒有2.3.4
: 這就是法院要攻防地方
: 這件事很簡單林佑昌只是訂了5.3.2年ot合約
: 請net二房東幫忙活絡東岸停車場
: 議會藍綠都同意通過的
: 所以不要再說不知道了
: 現在都蓋好了
: 看起來很賺
: 市府確有權利收回
: 但觀感就是不好
: 評審制度看起來就很奇怪
: 謝國樑還一直說保證每年6000萬否則切腹
: 因為他一直說的是變動權利金根本不可能每年
: 他只需要解釋為什麼固定權利金變少很多
: 還有那1900萬媒體公關費到底是什麼就好
: 就是這麼簡單
: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 如果只是合約到期
: : 然後把廠商踢掉
: : 一切照合約走
: : 這樣有違法嗎
: : 看綠政論都在講
: : 是優良廠商
: : 因該是第一順位續約
: : 而不是把人踢走
: : 跟別人簽約
: : 所以NET
: : 到底有沒有違法
: : 還是就只是觀感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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