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就是小謝從頭到尾亂搞
應該是國民黨贏太多,然後他自己也是不走程序習慣了
一個太囂張,就直接找警察去撞門
本來是民事
民事案件,你要搞強制執行的話
必須先去地方法院告一下,就是走民事訴訟
強制執行法1~3條都寫得很清楚
今天你有問題,媽的台灣是民主國家誒,法治社會
你有事情就是去法院處理,結果市長帶警察去闖空門
你只要沒有從民事法院那一步開始,市政府就是帶頭違法亂紀不照程序
你基隆市政府今天是越權,你是行政單位,不是司法單位
沒有法院給你下令,沒有法官或司法事務官一起去
你基隆國是沒有法律了是不是
帶警察去,沒有法院的人一起,去了不表達目的不說自己是誰
媽的,我看基隆市警察局又要背黑鍋了
撇開產權不談,你直接當作自己是司法單位去惡搞
就不要到時候被人家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