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棍痛擊臟器致死!恆春竊嫌是慣犯 1警遭收押、長官連帶處分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2/24 18:07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24 18:07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4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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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於本月16日偵辦一起機車竊盜案,鎖定一名蔡姓慣犯帶回所製作筆錄
,卻發現蔡男一聲不吭,低頭呆坐在板凳上,隨之倒地不起。警方立即撥打119聯繫救護
人員到場,但蔡男仍在一個小時後宣告死亡。檢方調查發現,27歲的詹姓員警在壓制過程
蔡男中,疑似執法過當,使用警棍重擊蔡男腹部。目前詹姓員警遭到收押,也被屏東縣警
局停職,而建民派出所所長記過並調非主管職務,分局長也將面臨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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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蔡嫌本身有多起竊盜前科,在本月4日於墾丁區持榔頭砸破汽車車窗,並偷竊裡
面的鑰匙,遭恆春分局依竊盜現行犯逮捕,另外蔡嫌還身負毒品前科,本身還有癌症疾病
。而本月16日蔡嫌因偷竊遭到警方鎖定,在協調過程中蔡嫌不願配合,極力反抗,遭到三
名員警協力制服,過程中詹姓警疑似使用警棍重擊蔡嫌腹部,致使其胰臟破裂。當下蔡嫌
已痛到無法自行走路,在做筆錄時突然倒地不起,法醫也在解剖後確認蔡嫌為內臟出血致
死,詹員涉嫌執法過當,遭法院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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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局自行報請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請督察科、刑警大隊派員協助,
但當日值勤的三名員警認為僅是一般案件,身上的密錄器全都沒有開啟,使案件更撲朔迷
離,初步調查警方無滅證嫌疑。
目前屏東縣警局已報請詹員停職,而詹員的主管、建民派出所所長遭記過一次,並調職非
主管職務,另外恆春分局長則予以連帶行政處分。
心得:
首先要嚴厲譴責偷竊,然後再嚴厲譴責暴力
依照桃園警察電擊17少年的標準.....
警察國家嗎? 沒有證據就把17少年押走還刑求、電擊又關8個小時
桃園市長幹什麼吃的? 市長不用負責的嗎??? 善政執政 刑求保證啊!!!
桃園不是國民黨執政嗎? 國民黨警總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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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發生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棍痛擊臟器致死!
公然造謠、你是指屏東政府下令打死竊盜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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