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真心看不懂IWIN這齣在演哪齣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24-02-25 17:47:28
推 raes88097: 我想說要去寫狀了,這個討論真是費腦力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光是這個討論串,光譜每個階段支持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者都有,今天要就現有法規討論還是要針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對你們說的衛福部下一步目標來討論?這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個就搞不定了,先把戰場畫好啦 220.136.97.118 02/25 17:26
打掃一下戰場吧
少防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兒福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現況總之是這樣
刑235不用管 這個從頭到尾沒他的事
IWIN組織是兒福法第46條成立的
講白了是個行政組織的防火牆
用來快速處理網路兒少屁事的
(好比哪邊有霸凌、洩漏個資、18禁沒防護)
IWIN收到舉報後一般會先警告
不聽就會轉交給各地方政府做裁處
不過如果牽涉到「兒童色情」
IWIN能做的事情就是直接送檢警跟社會局
因為主法是少防法8, 36-39
那現在問題就出在「創作的兒童色情」
算不算是「兒童色情」
衛福部、以及他同掛的NGO展翅協會是說, "算"
而且還給不出個標準, 隨便他扯淡
那這樣一來會有什麼結果
1. IWIN移送到各地市政府社會局後,
社會局就能以少防法第8條進行斷網措施
(這他媽的竟然是民主國家的機制)
也就是說, 只要不符合衛福部標準的內容,
一律得下架, 跟有沒有做18禁防護無關
而且還可能被移送檢警, 要跑法院
2. 「目前」少防法36-39, 在法界實務是「看作者定義」,
所以其實已經納入虛擬創作兒少了, 但就是給各方一個交代;
但這只是實務見解, 不是判例也不是什麼規範,
那未來法界會不會轉向衛福部標準看齊?
打了這麼多, 我也累了
看的懂就懂, 看不懂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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