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辦馬治薇涉犯反滲透法案件
今天中午偵查終結
承辦檢察官認為馬治薇涉嫌3項法律
個人資料保護法、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
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被告馬治薇矢口否認
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犯行 犯後態度不佳
被告僅為謀私利
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資助逾新臺幣百萬元
參與立法委員選舉 企圖潛伏國會
危害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
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
併科罰金新臺幣200萬元
以儆效尤
起訴新聞稿:https://www.tyc.moj.gov.tw/294079/294166/294168/1153287/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