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0119 2024-03-02 08:51:45外藉配偶要入台灣國籍需要放棄自己
原有國籍,這是比較大的問題,
因為我們台灣人是允許有雙重國籍的,
(要感謝國民黨權貴,所以很多人都是
有美國籍又有中華民國國籍)
但中國籍配偶卻能繞過放棄原有國籍
去入籍台灣,這對其他外配是完全不公平的。
好的,我知道又有人要拿什麼兩岸人民條例
之類的出來說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吧啦吧啦,
但實際上我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
這些中國籍配偶是:
生活在中國大陸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藉人士,
而非生活在中國大陸上的中華民國籍人士,
事實上,中華民國就算自high主張擁有大陸
地區領土,實際上中華民國在大陸地區設籍
的人口為 零 。
那為什麼我們要允許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台灣的人口數高達數十萬甚至繼續增加?
既然我們在中國大陸地區沒有任何公民,
那麼當然可以要求他們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國籍。
要不然一個歸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巴基斯坦人,且生活在中國大陸地區,
那請問這個前巴基斯坦的中國人能算
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民嗎?
我怎麼看,這個
前巴基斯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跟土生土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兩者都不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民啊!
不是生活在我們號稱的領土上面的
就是我們中華民國國民好唄!!
現在中華民國的人口為2357萬人,
而非14億2357萬人,
住在大陸地區的人本來就不是我們的國民!
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