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謝國樑臨時會說明東岸商場問題

作者: assxass (包子)   2024-03-04 14:40:46
先把釐清問題點
現在整個東岸事件 扯出了三個問題
1.舊合約怎麼簽成這樣 導致現在這狀況
2.新合約是不是太少錢了?
3.警察破門事件
那 要討論這些 先要知道幾個背景
1. 市府是跟大日簽的 OT合約 簽了 5+3+2
但是 轉頭 大日去跟NET簽了十年約 讓NET出錢改建了這棟
然後 當時市府默許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5181
所以上述新聞 在議員質詢時 林市府官員才會說
"此案雖名為OT案,卻有ROT的精神,沒有適法性問題"
而在商場蓋好 的 +3那張合約上 清楚寫明市府有整棟產權
主富(NET) 也蓋章了 同時身分是 "協力商"
2. 大日 在另一間停車場標案 賄賂林市府官員 被抓到
所以剝奪了最後一張 +2的優先續約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21784
3. 這外面有座天橋要連通這裡三樓 是國門改造計畫的最後一環
已經被這邊點交事件延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7754813
"注 這是領了中央的補助款 不執行或執行效率低有責任的 "
4. NET 拼命地去申請假處分 但是被駁回了 "三次"
好了 那 .... NET的主張 產權不明 或許可以讓一切停下來
包含停車場營運、停車場改建、商場營運、外頭公共工程
但是 要怎麼讓 NET繼續營運?
公家機關要怎麼"指定"讓特定廠商營運? 就算是等到產權官司定讞也好
一個沒有標到的廠商 甚至延長原本合約都不行(市府是跟大日簽的)
只有"假處分"一途 但是被駁回了三次
而東岸停車場已經變成基隆的日常必須 (大日點交時 信二塞爆還回堵)
天橋施工也占用了一個車道 延宕要付出更多代價
基隆市府能怎麼處理?
謝一定會為他的行為 擔上該有的責任 這沒問題
但是現在起訴/判罪的法條 或是 量刑的刑度 都會跟這棟產權有關
產權是市府的 頂多毀損陪你鎖頭錢
產權是NET的 入侵民宅、強盜等等 謝一定會背 逃不掉
問題是 產權都丟了 這就是補刀鞭屍之罪而已
換個角度 前市府簽了一個讓民間公司"促參"不用T回來
不用招標 不用付土地費用 完全擁有產權
那 林右昌市府不是也要擔 圖利、貪汙或瀆職?
(黑暗兵法 公子獻頭 一個 謝公子 換 北海王 不虧~~)
新合約的價錢 我也覺得低了
但是就四家投標
還有十家是被NET"勸退" 然後NET自己投標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036470.A.DED.html
這是NET律師 自己在八卦版爆料的
這不就是 黑金電影梁家輝請喝茶那幕?
而為什麼說低? 是這篇
https://0rz.tw/ag8gb
當年謝立功選舉時 質疑
原本只有停車場OT案 5+3+2 的第一張5年約
大日就要給5013萬了
到 +3新合約 新商場蓋好市府只多賺37萬 (5050)
那 ... NET究竟給大日多少錢?
沒人去追大日? 躺著賺?
其他就我們謝公子自己笨
最有利標 又不一定看價錢 你就全部推給委員就好了
說白了 一家投標事前放話 "勸退"十家廠商 只剩四家來標
又宣稱這棟蓋好的是他的 擺明不想T回市府 我是委員我也不會給他標案
我反而比較想知道誠品、太平洋建設的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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