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到時候假設藐視國會權(跟其他調查權、聽證權)的法案真的通過
,民進黨立委不是也能用嗎,民進黨到時候也可以對官員使用這個法案阿。怎麼好像聽起
來一副這個是國民黨專用的東西?
講白話一點,現在不敢對執政黨同黨官員使用,但說不定未來政黨輪替了換民進黨自己用
得很開心?
如果真的這個過的話到時候各地方議會不會也要增設 藐視議會權?
※ 引述《EDFR (元亨利貞)》之銘言:
: 乳體
: 國會是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代表著人民
: 而民主國家人民是最大的
: 尊重國會並且誠實謙卑是在議會殿堂政府官員必須要盡得義務
: 怎麼遇到綠共政府就完全不一樣了?
: 綠共為啥這麼怕藐視國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