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板上最新的一篇轉貼新聞,有二位助理稱 加班費繳回是小兔指示照辦的
其中一名助理陳奐宇說 他無法說明將加班費繳回,是出自個人意願還是被動知悉
,他也沒試過不繳看看會怎樣,而且就算繳回 也不能主張債務不履行吧,他只知道
不上繳加班費、下半年度可能不會被續聘助理。
底下不少柯粉喊說 看吧 我早說高虹安無罪了、塔綠班要翻車了、政黑一堆人
只是因為政治立場 希望法院亂判而已..等等 相關認為高虹安無罪的推文。
我想問一下 按照這樣的推論 不就是指 整體案情 都是小兔在貪汙的、高虹安沒貪汙
是小兔將貪汙的犯罪所得 全都交給高虹安來使用 購買什麼哆啦A夢玩偶、雙眼皮貼、
早午餐、搭計程車、吃大餐、洗髮、衛生棉 ... 等私人用途
請問 柯粉真的信 這樣的推論嗎 ??
那柯粉可以幫忙去搶銀行,然後把錢也交給我使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