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取消掛號費上限 立委吳春城批:違反全民

作者: ketter (挖西林老背)   2024-03-06 22:08:35
所以這些白藍糞就是自己沒錢就算了
讓掛號費回歸正常也在嘰嘰歪歪
依醫療法規定,醫療費用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至於「掛號費」係醫療機構之行政管理費用,原不屬上開規定所稱之醫療費用,
不需經過衛生主管機關核定。
惟為減輕民眾就醫掛號費之負擔,衛生署前於94年4月召開「研商有關醫療機構收取掛號
費之相關事宜」會議,並依該會議之決議,請全國各縣市衛生局輔導其轄內醫療機構,考
量物價水準,不應輕易調整掛號費,並請輔導轄內醫療機構針對弱勢族群或就醫受限者,
給予掛號費優惠。
看清楚了嗎?掛號費本來就不是醫療費用
不在醫療法的規定範圍裡
當年給建議價格是考量物價水準
那還是99年的事情,現在幾年了
診所請人整理病例文件打字,不用付錢?
我就拿最爛的基本薪資來講,多加1年到100年
基本薪資一個月17,880元
今年基本薪資多少,27,470元
去看牙醫,能看到美美的牙助,想不花錢啊?
算了,藍白糞就是自己爛也要拖人下水
自己爛就覺得全世界應該要跟他一樣爛
爛泥扶不上牆,一百多塊錢掛號費都繳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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