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多少因為民眾檢舉造成紛爭上新聞
如果捍衛違停是民主的選擇
我們行政官員要怎麼阻止?
賴清德曾說過
他擔任立委期間
有一天在巷弄之間遇到車輛逆向行駛
自己好意規勸
對方卻拿出棍棒攻擊他
後來被其中一位少年從背後攻擊昏倒在地
當時媒體報導:
3名男子拿球棒把賴打的鼻青臉腫,胸部有多處瘀青、鼻梁被打斷,當時連右眼眼角膜都破裂。
一個立委只是規勸都被打的咪咪冒冒
現在又一堆年輕89開車違停
你們也知道在台灣打死人刑期很低的
難道你們真的要為了檢舉上社會新聞嗎?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仔細想一想
為我們好的政府難道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