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行政院 德政 了解!!!!!
行政院拍板定案! 違停、臨停等十種交通微罪 不記點不得檢舉.....
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包括: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
快車道臨時停車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
或消防栓前停車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所以我就問:有政府好開心、有政府最安心^^ 這次真的選對黨了嗎??
以後路邊都違停 讚讚讚....支持民進黨!!..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