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應該讓檢舉者 負擔不當檢舉的費用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4-03-09 03:02:09
現在限縮檢舉 有路權團體不爽
我覺得齁 不如改成
檢舉權保留 但需由交通專業者
判斷該輕微違規 在當下時間環境 是否能造成實質危害
如果沒有實質危害 那就是不當檢舉
需由檢舉者 付出該檢舉項目的最高金額罰鍰
而且金額隨著不當檢舉次數倍增
為了避免檢舉者賴帳
檢舉時 就要付出該金額
檢舉成功才退還 失敗就是給政府
這樣即能維持交通安全
又能讓檢舉魔人受到教訓
這樣應該是兩全其美的作法
歡迎分享給立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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