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
黃捷的網路仇恨值怎麼好像滿高的
一直有網友狂罵然後賠錢
競選海報還被暴力分子破壞
只能說變沒步!所以只能這樣狂罵!
真希望警察把這些人抓起來審問,問出到底今年投誰
怎麼恨黃捷恨成這樣
黑粉耍這些小手段
就越顯出民進黨的剛正不阿!
就像"好油"自導自演
最後成為笑話
這些違法行為,更顯出民進黨執政的光明正大
是不是!
※ 引述《Rostislav (接線生)》之銘言:
: 1.新聞標題
: FB辱罵綠營立委黃捷「雙性戀雜交女」 新竹男遭提告下場慘了
: 2.新聞來源
: 聯合報
: 3.新聞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820063
: 4.新聞內容
: 新竹48歲何姓男子去年8月在臉書公開粉絲專頁留言辱罵高雄市前議員、現任民進黨立法委員黃捷「雙性戀」、「雜交女」,新竹地院認為該文字內容,足以貶損黃捷人格及其於社會上評價,最終依公然侮辱罪處何男拘役30天,易科罰金3萬元。
: 判決書指出,何男去年8月13日,在網路社群平台Facebook粉絲專頁「我愛掀馬統」看見有網友發表「黃捷加油」等文字貼文,竟在該則貼文下以「這位黃婕我對她的印象就是她是雙性戀,白話說就是雜交女」等文字供不特定人瀏覽,黃捷得知後至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告,何男也遭檢方以公然侮辱罪起訴。
: 法官審理,侮辱罪與誹謗罪均為妨害他人名譽犯罪,惟誹謗罪須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具體事實;而侮辱罪則僅以抽象言詞或行動表示輕蔑或予人難堪,並未指摘或傳述具體事實。由於何男辱罵內容僅泛稱「雜交女」未具體指明內容、時間、地點等,尚難認指摘或傳述具體事實,故何男言詞屬抽象謾罵,為侮辱罪範疇。
: 法官認為,何男僅因個人情緒,率爾在可供不特定多數人瀏覽的Facebook粉絲專頁貼文留言板上公然侮辱、貶損黃捷社會評價,所為實不足取,審酌何男犯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最終依公然侮辱罪處何男拘役30天,易科罰金3萬元。
: 5.備註
: 這些男生再欺負黃捷啊!!!
: 活該被罰三萬,我覺得還罰太輕了(‵⌒′メ)
: 說什麼雜交女,范雲應該出來大力抨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