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yTorch (打工主義倡議協會)》之銘言:
: 台灣明明一堆人想收養排隊排到天荒地老
: 卻出現還有小孩被丟給不想照顧的爛保母虐童
: 實際上給真正想養的人去收養根本不會有這種狗屁事情
: 這反映台灣收養制度根本就大有問題
: 實際上應該由政府建立SOP
: 早點把小孩給收養人收養就好了
: 真的是爛政府
可是,人家父母只是被關,之後會放出來
你怎麼可主張 讓別人去收養?
況且
那個虐童的變態,也可能去收養
現實是保母資格也是有審查的,但是變態想滿足變態欲
保母你篩不出想虐童的保母
為什麼會認為 收養制度
你能夠篩出 收養父母不虐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