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黃捷提案陸配定居台灣要「入籍宣誓」 誓詞內容曝光
: 黃捷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二修正條文草案」,新增預擬「入籍
: 宣誓」誓詞如下: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承
: 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恪遵憲法及法律,善盡公民義務。大陸地區
: 人民宣誓後,分別於誓詞上簽名、蓋章,送內政部存查。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是兩岸同屬一中的證據
https://i.imgur.com/mlZgSSC.png
使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是同意大家都是中國人。
公民資格,為什麼是公民資格,而不是國籍?因為兩岸分裂,但同屬一中嗎?
所以黃捷意思是,大家都是中國人,只是公民地區的資格更換,而不是換國籍。
: 心得:
: 笑死!
: 這宣誓其實滿實用的。
: 簽了的實際效果應該是讓中配都不敢回去探親?
: 為了探親不被刁難,中配就不敢隨便入籍,
: 也就無法進一步取得投票權。
你想多了,以上完全遵守九二共識的做法,搞不好做了回去會被嘉獎呢。
說說看,哪一個地方有說中國跟台灣是兩個不同國家嗎?
沒有,全部都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執行,
大陸地區人民、台灣地區人民。為什麼不是中國人跟台灣國人?要加個地區?
黃捷是九二共識的堅定執行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