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omic24 (若彧)》之銘言:
: 新竹縣長楊文科因為涉及竹北天坑案,與建商互動密切,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所以前
陣
: 就被檢調抓去偵訊了
: 昨天有新聞媒體再次採訪他,結果他只用一句「偵查不公開」,說自己不評論,就跑了
,
: 夠誇張
: 問題是,「偵查不公開」的限制對象明明就不包含當事人,可以看依刑事訴訟法所授權
制
: 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
: 「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
護
: 、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 前項所稱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
司
: 警察、辯護人及告訴代理人以外,依其法定職務於偵查程序為訴訟行為或從事輔助工作
之
: 員。」
: 身為縣長這樣的政治人物,應該有義務向選民告知自己涉及的弊案的情形,以盡到自己
的
: 治責任吧,真的可以用這種爛藉口當理由,迴避問題嗎?新竹縣民投得下去?
就先不說楊文科選連任時拿了快七成的票
一連任就要搞生命園區這些鳥事
侯友宜這次總統大選
也在新竹縣拿了最高票
賴清德毫不意外是老三
所以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斷
下一次車輪黨隨便在竹縣派一個人出來
大概也是輕輕鬆鬆當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