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還有人不懂高虹安到底怎樣貪汙的喔 ?

作者: t21 (t21)   2024-03-14 17:38:58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我剛看推文有人這樣說
: → zixiang: 最後兩段就互相矛盾 223.140.215.22 03/14 17:11
: → zixiang: 浮報就是沒加班 結果你檢察官說我不在乎 223.140.215.22 03/14 17:11
: → zixiang: 有沒有加班 223.140.215.22 03/14 17:11
: 我簡單說明高虹安貪汙的犯案手法好了
: 就是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依法可聘請助理 但每位立委都有聘請助理薪資的額度上限41萬
: 高虹安在面試助理的時候,會跟這些助理說 我給你薪水 假設一口價3萬
: 但會跟立法院報這位助理的薪水是報5萬,立法院就會每個月都匯薪資5萬到這位助理
: 的戶頭,這位助理發薪日就必須再繳交2萬到辦公室內的帳戶 做為公積金 供高虹安私人
: 使用。
: 所以這些助理是不是人頭 ? 不是人頭。
: 有沒有加班 ? 有加班、不過加班費也是一樣有這個額度上限是整個立委辦公室的助理
: 所有人只能請領8萬,如果當月只請領1萬 剩下7萬 立法院也不會匯到立委、或其他助理
: 的戶頭,所以高虹安再叫這些助理把當月的加班費扣打全部領好領滿,再繳回到辦公室
: 當作公積金、再讓高虹安私人使用
: 其實就這麼簡單,高虹安案 跟其他民代的貪污案不同,不是什麼人頭助理
: 而是虛報薪資、浮報加班費 再將貪汙犯罪所得 做私人使用。
不是呀。
第一
檢察官自己都說每個助理都有加班的事實,
那何來向立法院詐領助理加班費的問題?
沒加班事實,請領加班費才是詐領吧。
第二
檢察官指控高虹安浮報助理加班費,
浮報就是以少報多
所以高虹安拿出兩千頁的資料
要向法院法官證明助理加班費沒有浮報。
還有自己都說沒有人頭助理。
那何來詐領助理費之說。
不是又再自打臉。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