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oy (科洛依)》之銘言:
之前一堆低能兒綠狗提到的案例。
絕大多數被判刑的原因是人頭助理。
就是只掛名領錢的人頭助理
這種人頭助理案子都是穩死的。
另外說自願捐出
不被法院法官採信的原因是因為
助理的存摺和印章
或是助理的提款卡和密碼
在議員或是議員主任手中統一保管。
簡單說就是
議員先領錢後再拿現金給助理。
高虹安的案子又不是這樣。
這樣也能類比。真是太搞笑了。
: 1. 助理們有從立法院領出加班費
: (高虹安知情 單據都有她的簽名)
: 2. 助理們有把加班費回捐至公積金
: 3. 高虹安有把公積金挪作私用
: 這三點 我想大家都沒有爭議
: 回到檢察官在法庭上說的
: 高虹安明知助理的加班費不會發給他們,你還去領加班費,這才是本案的重點
: 已經很多判例都聲稱助理自願領出捐做XXX的
: 為什麼最後都被判刑
: 因為違反人之常情 正常人不會這麼做
: 如果所有的助理都是自願回捐的
: 那......這個案件怎麼會爆出來呢?
: : 第二
: : 檢察官指控高虹安浮報助理加班費,
: : 浮報就是以少報多
: : 所以高虹安拿出兩千頁的資料
: : 要向法院法官證明助理加班費沒有浮報。
: : 還有自己都說沒有人頭助理。
: : 那何來詐領助理費之說。
: : 不是又再自打臉。XD
: 還沒宣判前 鄉民都可以各自主張
: 但說真的 不會影響法官的心證
: 估計這個案件七月前就會一審宣判
: 大家耐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