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2度通報 衛福部回覆保母不算重大兒虐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24-03-14 22:28:19
這個綠共衛服部真的是壞事做盡 喪盡天良
餵歹完郎吃致癌蘇丹紅 瘦肉精 連小孩被虐死了還不算重大?
沒讓党營事業吃飽才算重大事件?
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314000452-260114
2.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2度通報 衛福部回覆保母不算重大兒虐
4.完整新聞內容︰
北市2度通報 衛福部回覆保母不算重大兒虐
04:102024/03/14 中國時報 黃敬文 、 林良齊 、 王家瑜
剴剴虐童案發生後,台北市府遭質疑沒有啟動「重大兒虐檢討會議」,北市社會局13日強
調,2度報請中央,衛福部認為非「重大兒虐」事件未召開會議;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
業工會也譴責衛福部,重大兒虐事件應在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但衛福部直到3月新
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
根據北市府頒布的「處理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實施計畫」,社會局除通報衛福部外,
也須在10日內召開防治會議。北市社會局昨指出,收到通報後於24小時內訪視保母及派員
了解案童相關社工服務狀況,並於法定期間內完成調查報告,後續已召開兒少保護專案研
商會議,將依現有事證處分公告保母姓名。
社會局指出,去年12月25日受理通報後洽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確認該案是否符合「重大兒
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實施計畫」,保護司回覆該計畫是針對兒少遭受父母、監護人
或其他實際照顧者的重大虐待事件,本件行為人為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即為保母,故
未符合上述計畫。
社會局強調,去年12月27日再次回報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對方稱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規定,「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指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親
屬或家屬」,換言之保母不屬計畫範疇內,故未召開會議。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回應,事發後台北市政府、地檢署等單位都有通報,由於衛福部接獲通
報時,該童已經死亡,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地方社會局和衛福部都是配合檢調,因此沒有
檢討報告。
不過,李麗芬指出,地方政府不需要經過中央同意,基於行政調查的必要性,可召開檢討
會議,過去一些重大案件也是如此。至於北市認為中央沒有明確告知是否召開檢討會議,
她表示,未來會強化中央與地方的聯繫。
外界質疑兒虐案的通報處理程序,兒福聯盟資源服務處品牌經理王定正表示,家屬在今年
1月12日和檢察官、法醫進行驗屍,檢驗出來才確定是兒虐死亡。因此,基金會在2月2日
就提供資料給檢方,從男童離開後的這三個月都有在處理,並非3月才第一次提供資料。
王定正強調,基金會沒有要避開任何責任,會持續配合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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