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題~
民代詐領助理費事件時有所聞-「貪污」
而阿肥我就想起高雄很詭異的事件
詐領助理費不算是貪污
只是「偽造文書」
https://i.imgur.com/4VA2uUO.jpg
把被檢舉的那一大批都用偽造文書起訴
沒有人貪污,沒有貪污罪
植物人跟遊民領助理費也都不是貪污
https://i.imgur.com/h0DhFdH.jpg
https://i.imgur.com/xKcOq2j.jpg
這怎麼想都不對吧.....
連植物人跟遊民都在當人頭了
這樣都不算是貪污!?!?
最後判決也只是罰錢了事就好
高雄檢察官為啥會如此起訴??
有法學板友能解釋下嗎,我很好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