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能改慣例,但是否應提前公告週知要求大家安排質詢當日要從早到晚待在議場裡面等,最好不吃不喝不上洗手間,一視同仁地要求遵守,這樣不遵守的立委就是咎由自取。
但今天是突然把議事處通知的時間提前,人都已經在立法院了,給個10分鐘移動的時間也合理吧,否則如果以後真的去上個洗手間回來就唱名跳過了,所有立委真的能服?!黃國昌不會咆哮?
就好比你的飛機因其他班次臨時取消提前30分鐘結束登機,你從免稅品店飛奔過去,結果說廣播三次逾時不候,眼睜睜看著飛機飛走,你會覺得航空公司好棒棒?!擺明就是針對性惡搞,這樣也能瞎挺?!拜託可以講點道理嗎?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原定下午第一棒質詢的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在中午改書面質詢,後續的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未
: 及時到場,導致之後依序上場質詢的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邱志偉、郭國文、賴惠員、國民
: 黨立委涂權吉、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林楚茵等,趕不及到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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