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hungsunhan/?locale=zh_TW
2.轉錄來源︰
洪申翰 Sun-Han
3.轉錄內容︰
我沒有說謊,請不用望文生義的影射!
我在這裏可以坦蕩蕩的跟大家還原最完整的真相:
今天有人在社群媒體上,發了張上週五的時序說明,寫到當日11:30和13:50我都有被議事
處「通知」,似乎在影射我有被通知到總質詢時間調整。
真相一:至始至終,我都沒有被通知陳亭妃委員改書面。
(一)當日11:30,議事處通知我的辦公室,總質詢時間是3點,請在14時35分左右進議場
準備,但當天,韓國瑜院長在14點34分就已念過我的名字。
(二)當日13:50,議事處第二次打到我辦公室,但整通電話只有沒頭沒尾的說:「羅明
才委員可能質詢不到15分鐘」(但羅明才根本總質詢遲到,沒能質詢),但完全沒有提到
,陳亭妃委員改為書面。
事實上,在我辦公室接到第二通電話的時候,總質詢的電視螢幕上還清楚的標示,陳亭妃
委員是口頭質詢(請見下圖)。
真相二:唱名三次不在場可跳過,不適用於總質詢
許多人會以〈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9條:「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3次仍不在場者
,視為棄權」來說韓院長符合議事規則,那顯然沒看清規範。
此規定是規範「廣泛討論的登記發言」,而非是總質詢的議事程序。立委的總質詢是憲法
賦予的權利,和議事規則的位階層次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我希望所有關心的朋友,可以基於事實來評論。
上週五,我確實照著議事處建議我的時間進場,但當然很遺憾,進場時韓院長已把我的總
質詢跳過。我想,這是任何人都不願遇到的事。
4.附註、心得、想法︰
看到議事處竟然打臉我們立委諸公,看來議事處是不識好歹
欠人給紅帽子戴了
還好我們的洪申翰,不畏毀譽站起來反打臉議事處,真是大快人心
立委諸公沒有輸,他們戰鬥到了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