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民法官重判殺人犯27年...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4-03-19 00:42:39
法律的執行應該滿足人民的願望
臺灣過去幾十年,法律及量刑都偏輕,導致守法的人反而吃虧
恐龍法官並不是恐龍,而是他們的認知與大多數民眾不同,才會被罵
為什麼美國沒有可以長期肆虐法界的恐龍法官?
因為大多數的州法院法官都是民選的,剩餘的則是由民選的州長任命
有任期限制,你可以亂判案,你可以曲解法律,你任期一到選民就把你幹掉
表現好的州法官,可以升官去當聯邦法官
長期信譽卓越,則可能被提名為大法官或其他要職
這就是少有恐龍法官的原因
臺灣的法官我不好說菁不菁英(畢竟我考不上),但有一點可以肯定
就是終身職的法官,一旦有錯誤的觀念,就沒有外力糾錯的可能,會一直搞下去
從這點來看我是贊成國民法官制度來稀釋現有的法官表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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